• 柳丰羽进阶后,大王花的味道发生了异变,从原本的恶臭变成了带着诡异味道的香,总之闻了依旧让人晕眩恶心,柳丰羽对这个变化真是喜忧参半。此外,消化液的腐蚀性也增强了不少,花瓣也变得比以前更大、更坚韧了。姚潜江的进阶也很顺利。当他的身体变成透明的水凝状时,丛夏感觉自己在看高科技电影,不得不说,姚潜江当时的状态又美丽又强大。他低头看着自己透明的、水波浮动的身体,尽管水凝结成的五官没有颜色,但他上翘的唇形已经足够表达喜悦。
• 一双穿着手工皮鞋的脚出现在自己视线中,那裤脚笔挺的像刀锋。温小辉眨了眨眼睛,恍惚之间,眼前出现了他们初相逢的画面。当时他被洛羿的自行车刮倒在地,当那个少年跑过来时,出现在他视线中的,是雪白的白球鞋和宽松的运动裤,少年耀目如太阳般的笑容和身上清爽的味道,就像那个春天微醺的风,温柔地抚过他的脸,带给他最暖最甜的一段时光。
• 人因为有所牵挂,才会变得更强。
• 曹志贤走了过来,他环视众人,最后目光落到了让他骄傲的儿子身上,同时朗声吼道:“我代表全人类感谢我们的英雄,祝贺我们的英雄们,凯旋归来!
• 有那么一瞬间,他悲哀的意识到,他欣赏的,始终是碰上敌手敢甩开膀子捍卫自己东西的男人。
• 丛夏拍了拍脑袋,糊涂了。他知道柳丰羽一直都在避免用人类进食,不管柳丰羽变成了什么,他始终有一颗人类的心。
• 世界上就这么一个李程秀,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
• 何故扭头看着窗外。从这里能看到非常好的夜景,那些在地面上拥堵成长龙的汽车,在高空看下去却如美丽的星河,这个被欲望堆砌起来的城市,只有站在高处,才会有好风景。
• 在他知道宋居寒的过往之前,他从未觉得后悔,他自己选择一条泥泞之路,弄得狼狈不堪,既与人无尤,也没脸言悔。他甚至于觉得,如果跳出情感的格局去看,痛苦也不过是情绪的一种,人既然能快乐、能愤怒、能无奈、为什么就不能痛苦呢。他为了给自己的愚蠢开脱,连这么唯心的思考都发散出来了,可也什么都改变不了。最后他只能安慰自己,去体会“喜欢”这件事本身带给他的好处,比如偶尔的喜悦、偶尔的满足、偶尔的甜蜜,他给了自己无数台阶,最后却被他喜欢的人扇了重重地一耳光。那一瞬间所有的台阶都消失了,他从自己堆砌的自我牺牲的高台上摔了下来,摔得鼻青脸肿,又疼又丢人,他以为只要坚持不后悔就能不辜负自己、就能原谅自己,实际上到最后他还是后悔了。再没有比这更绝望的觉悟了
• 三阶的邓逍,变身后身体增高了三十厘米,看上去更魁梧强壮,皮肤表层的皱皮也更厚、更坚韧了,俨然是恐龙复活,无论是毒液、爬行能力、行动速度还是攻击力,都有了大幅进步,甚至成功返祖出了他一直苦练而成果不佳的伪装色。当他光着膀子倒在雪地里时,皮肤慢慢跟纯白的雪融为一色,乍一看,肉眼难以分辨,当然,这个笨蛋乐极生悲,被冻得直接冬眠了。小舟突破三阶的过程较为危险,若不是丛夏在,他可能会爆体而亡。进阶后他变得更大、更强壮了,但能力方面没有明显的改变。
• “咱们不可能了,现在不可能,以后也不可能。我不是个大方的人,只要一想到你对我做的那些事,我就觉得我要是原谅你,就是对不起我自己,我这个人最自私,我不能对不起我自己。再说,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信任了,我不想再把精力浪费在你身上,费心去猜你在想什么,你会不会又害我。俩人在一起,不过图个开心,我再喜欢你,我想到你就一脑门子烦心事儿,我跟你在一起是何苦呢。”——简隋英
• 有一个人你打不得杀不得,舍不得弃不得,偏偏还无法拥有,这种感觉又糟糕又无力,他除了把人绑在身边,竟找不出更好的对付这人的法子。
• 在这个饭都吃不饱,随时可能丧命的世界里,还能在疲于奔命的时候在心底滋生一点美好的感情,简直就是最奢侈的享受。而更加奢侈更加幸运的是,这一场人类的浩劫,让世界上那么多相爱的人终其一生恐怕都无法相见,而那个能让他想起来就感觉很好的人,却就在他旁边,和他并肩作战,和他生死与共。这样的喜欢,简直就是恩赐。
• 这世上最薄弱的,最没有保证的就是感情,偏偏万千白骨垒路,还是有人悍不畏死,心向往之。
• 喜欢是眼睛随时随地跟着你,怕你冷怕你热,怕你一顿饭吃不好,喜你所喜、悲你所悲,为你一笑我煞费苦心,为你一怒我茶饭不思,看着你和别人在一起难过的几个晚上睡不着觉,还要装作不在乎。
• 太晚了,太他妈的晚了,老子都他妈死透了啊!
• “我想让你一辈子安心,换我来提心吊胆。”
• 晏明修抱着周翔,就像抱着他的整个世界。这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 我答应了我妹妹,总之,你和你父母,我已经承诺了,就会保护你们。
• “北京城这么大,长安街十条道,总有一条路,我们遇不到的。”
• 他勉强笑了笑,“这世上有什么药能让我喝了立刻忘了你就是有毒我都一口干了。你也省心,我也省心……”邵群见李成秀眼皮都没抬一下,自讨了没趣,有些痴然的看着李程秀,喃喃道:“我胡说八道的,我宁愿忘了我自己,都不想忘了你。”
• 他现在看李玉,那是横看喜欢,竖看更喜欢。长得漂亮的男的多了去了,却没有一个像李玉这样兼具着脸蛋身材气质家世头脑的,这么个尤物,只要是个有野心的人,都想据为己有,不为别的,就为那霸占上好资源的成就感。
• 寒武意识让人类也进化,是否说明不想让人类灭亡?我希望有一天……有一天,他们能重建家园,相爱的人能重新团聚,孩子能安全长大,人人都能有饭饱腹,有衣遮体,哪怕人类丧失了几千年来建立起来的文明,只要他们能活下去,未来就有无限的可能。
• 人的一生会做很多抉择,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有些非要等到时过境迁了,才能看清究竟是对是错。
• 再再后来啊,我又跟主人们去了一个更冷的地方,那里到处被冰雪覆盖,而且还有很多个头比我还大的动物,真是好吓人啊。主人们带着我跟那些动物打架,主人们都很厉害,但其实我还是很害怕,可是不管再怎么害怕,我也要和主人在一起啊
• 穆飞看着这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心里感觉挺奇妙,明明是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长相,但是俩人却很容易被区分开来。松树戳了一会儿,又好奇地低下头,啄吻他的嘴唇,甚至试探着把舌头伸了进去。穆飞瞪大眼睛,猛地退开了他,“你……谁教你的?”松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除了你还有谁?”“谁让你亲我了?”“这里除了你还有谁?”穆飞一时语塞……待续
• 他多想见到简隋英,和他过一个热乎乎的年,可是一想到那人对他的抗拒和厌恶,他就连指尖都在颤抖。他现在满脑子都是简隋英,他不知道接下来他该怎么办,该做些什么,才能挽救这段感情。他只知道他绝对放不了手,有谁得到过简隋英这样的人,还能放得下。他李玉这辈子没多什么东西产生过执念。大部分东西他都唾手可得,不属于他的,他也并不稀罕,唯有简隋英,唯有这个肆无忌惮闯进他生活,把他的人生搅了个天翻地覆,让他一步错步步错,让他充满愧疚和悔恨,又产生强烈妒意和独占欲的男人,他永远无法让给别人。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像喜欢简隋英这样去喜欢别人,没有人能给他这样激烈的、疯狂的、刻骨铭心的感情,世界上只有一个简隋英,他的感情也独此一份。
• 休养了一个星期,他们缓了过来,其实身体的伤早已痊愈,需要恢复的是体能与精神,尤其是后者,纹渊一行给众人留下的恐怖阴影,只有时间才能平复,虽然没人愿意承认自己害怕。讽刺的是,他们今天就要再次回到纹渊,为了变得更加强大。
• 不管前路有多曲折,有多少困难等着我们,我还是抱着人类能重建和平安全的社会、过上安稳生活的理想,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想到时候我们就能过我们曾经讨论过的那种生活了,但是前提是,你和我都必须活下去。只有你活着,我才敢去挑战那些强大的敌人,如果你不在了,我做那些就完全没有意义了,我想争取的不仅是其他人的未来,也是我们的未来,但是如果未来没有你,我要来做什么?
• 单鸣颤声说着,“忍一忍,再忍一忍,疼的话就咬我吧。”沈长泽似乎已经有些不清醒了,喃喃地说,“怎么舍得呢……”单鸣心头大震,如果说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撼动他的心,让他感动、让他迷茫、让他永生难忘,那就是沈长泽对他的感情。
• 动物异种人因为天生的体能优势,在变异初期是最霸道的,但也要碰运气,比如一个老虎异种人,初期可以轻易杀死一个进化程度相等的自然力进化人,但若是一个麻雀异种人,除了飞行就没别的能耐了,因此动物异种人后期的发展,也同样受到局限。
• 自从来到玄冥城,他们就没怎么见过容澜和楚星洲,容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为了避嫌,不跟任何玄冥城的人接触,连带着光明城的人除了吃饭几乎都不出屋了;楚星洲则不知道在忙什么,倒是他的红獒多吉,每天都精神饱满地咆哮着,时不时就能看到它火红的身影在院子里、街道上蹿过。没过几天,寂寞又爱多动的多吉开始试图接近其他变异动物,但因为性格急躁,看上去又凶,一直遭到拒绝甚至是敌视。唯有阿布突破二阶后,智力水平上升,性格比以前沉稳了不少,虽然它最喜欢的始终是白灵,倒也能和多吉和平相处,每天都能分享多吉捕回来的肉——众人多少有些怀疑阿布的目的。
• 任何恩怨是非,在真正地生死面前,都显得如此渺小。
• 我不是好人,可不会有人比我更爱你。
• 李道蔼笑道:“你知道我羡慕什么。”丛夏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明天吴悠和黛奎琳返回纹渊,你跟他们一起去吧,虽然时间很短,但一定会对你有帮助的,你不要太担心,你的同属性进化人非常厉害,你们两个的配合绝对惊人。”李道蔼点点头:“明天我就可以见到他了,楚星洲……”第二天,李道蔼跟着吴悠和黛奎琳去了纹渊,这半年多李道蔼当然没闲着,但仅仅是半年的时间,在外面修炼和在参水修炼,已经让他和其他自然力进化人之间拉开了很大的差距,李道蔼虽然性格稳重,但也是心气儿极高的人,落于人后自然不舒服。
• 丛夏赶紧贴紧了成天壁,他不知道一会儿究竟会有多冷,但是如果跟这个男人靠在一起,他不怕冷,也不怕危险。成天壁在他心里是非常非常强大的,在这个他找不到信仰也看不到明天的末世里,成天壁的强大几乎就是他的心理支柱。他想和成天壁一起活下去,最不济,也该一起死。丛夏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 这世界上最能击溃人,未必是绝望,而是绝望之中的那一点希望,就像浩瀚星空中的小小一枚,最亮,却是最能杀人不见血。
• 简隋英只觉得眼眶酸涩,但他最终没有哭。他没有理由因为李玉哭,他也不能为自己哭。无论是什么原因,他不能让自己在这两个人面前示弱。在这两个一个一个比着赛伤害他的人面前,他永远,永远都不会示弱。
• “爸爸,我爱你,你要接受我的所有,你要完完全全属于我。”“我们分开的那四年里,我除了出任务平时也没什么事,只能想想你打发时间。儿子,我也爱你。”
• 求而不得究竟有多痛苦,他比谁都清楚,那种看着自己爱的人越走越远的绝望,能把人变得彻底地疯狂。
• 丁哥,我现在什么都有了,只缺一个能共度余生的人,我们还有可能吗?
• 有些事情积重难返,便不要回头,有些感情终身难圆,便不再去圆,能携手好好走完后面的路,已经是人生一大幸事,毕竟,他们还有机会创造新的回忆。
• 他想起简隋英一脸坏笑地嘲笑他的名字,叫他“小玉玉”,他想起简隋英一身泥泞地伴着暴风雨而来,把温暖的被子裹到他身上,他想起简隋英一脸狰狞地跟他说“早晚有天我要上你一回”,却一次次对他妥协,他想着简隋英的坏,简隋英的好,想着简隋英让人百般沉迷的魅力,和让人恨得牙痒痒地劣行。简隋英是他这辈子碰到过的,最特立独行、最意气风发、最敢爱敢恨、最迷惑人心的男人,而他最不该怀疑的,就是这个男人真的喜欢他。而他都做了什么。李玉已经分不清自己身在何处,没有简隋英的日子里,走到哪里,都跟置身冰窖一般。他都已经被简隋英变成这样了,可笑他居然也怀疑过,自己有多喜欢简隋英。
• 我做什么都竭尽全力,才能不后悔,所以我多半是不会回来了。
• 他们对于彼此而言,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们都挥出最重最狠的拳头,试图把自己内心的痛苦和嫉恨都翻倍地加注在对方身上。
• 唐雁丘正经地说:“皮下三寸都是白骨,怎么可以以貌取人。”柳丰羽嬉笑道:“我就是以貌取人啊,要不我怎么看上你了。”唐雁丘一愣,脸色沉了下来,转身走了。“哎,呆子,我开玩笑呢……”他赶紧追了上去了,“唐雁丘!”
• 谁把谁当真,谁比谁认真。
• 想着宋居寒张牙舞爪的样子,他忍不住有些想笑。宋居寒在媒体面前有多优雅潇洒,私底下就有多张狂暴躁,他跟宋居寒认识这么多年,光助理宋居寒就换了四个,机灵又好脾气的小松是坚持最久的一个。当然,谁都没有他坚持得久,从各种意义上来说,他比宋居寒的父母还能忍让。其实跟宋居寒相处并不很难,宋居寒毕竟不吃人,只要尽量顺他心就行了。别人做不到,只是因为不怕失去他。
• 这个时代最迷人的地方,就是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 狼是极其聪明而有谋略的动物,它们擅长狩猎,它们狩猎时能表现出惊人的智慧。那些狼在观察他,他则在观察地形,那些狼可以从侧面的斜坡下来,速度快的话,只要几秒钟就能到他眼前。如果他能在那些狼到他面前之前冲回火堆,拿到自己的枪,这些畜生怕火,他又有枪在手,肯定能把它们逼退。但他已经走到了树林边缘,离火堆也有十米多的距离,究竟是他跑过去快,还是狼从岩石上下来快?单鸣额上冒出了冷汗。他迅速地分析着自己的情况。他手里没有枪,只有一把匕首,他左臂受伤,怀里还抱着个孩子,这情形对他实在不利。他不敢动弹,他知道如果自己先沉不住气,就会被这六头狼分吃入腹。
• 一段感情中如果缺少尊重和信任,那么必定是失衡的,一段失衡的感情,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 何故深深地看着他,心脏传来不可名状地刺痛。他无法形容他现在的心情,就好像他奉若无上至宝去珍视、去追求的东西,被宋居寒随随便便赏赐给了他,就像送他一辆车,一套房子那么随意,那么满不在乎,而他若不接受,岂不是矫情,毕竟那是他想要的。可是,他原本以为“喜欢”对宋居寒来说也同样弥足珍贵,要留着给更好的人,所以不能给他,结果对于宋居寒来说,“喜欢”就只是一样普普通通的心情,既不稀罕,也不隆重。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并不是每个人都重视纯粹的“喜欢”,原来他付上青春、为之痛苦多年的感情,对宋居寒来说廉价得要命。他要如何告诉宋居寒,他在痛什么,他在恨什么,他在拒绝什么。
• 恐惧是自己制造的无用情绪。
• 可是我想听听你的意见,你的意见对我很重要。
• 穆飞趴在他怀里,玩儿着它的耳垂,“咦?我这耳朵长得挺有福的呀。”松树低下头看着他,正好看见了穆飞殷红的嘴唇。穆飞一愣,抬起头,正好对上它的眼睛,“松松,你在想接吻吗?人类接吻是用来表达感情的。”“什么感情?”“喜欢的感情。”“那我们为什么不接吻?”穆飞一时语塞,“我们不是……”他扑哧一声笑道:“你见过自己和自己接吻的吗。”“那如果我喜欢自己呢?”穆飞愣了愣,“自己是没法亲自己的。”“但是我可以亲你,这是为什么?”穆飞实在回答不出来了。松树好奇地凑过来,碰了碰穆飞的嘴唇,然后皱眉道:“你在想象我们接吻的样子?好像不是那个样子…待续
• “你喜欢过什么人吗?”“没有,我二十岁的那十年,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错过了几个不错的人,现在顾虑太多、冲动太少,反而体会不出纯粹的喜欢是什么感觉了。”“挺好的,我觉得人这一辈子,能坚持把一件事做明白,就算自我的成功,但我稀里糊涂了这么多年,什么都没活明白。”“所谓自我的成功,在每个人心里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追求功成名就,所以我放弃了感情和很多爱好,可有人追求情感的满足或心灵的自由,物质和名利对他们来说就不那么重要。你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和我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至于求不求得到,有很多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因为结果的不同,而反证那份追求不对、不正确,你说是吗?”
• 我开始回想跟主人们在一起的时光。我们一起走过春夏秋冬、走过深山森林、走过城市荒野,曾经在春暖花开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曾经在清晨的河边捕鱼烧烤,也曾经在飘着雪的夜晚挤在一起吃饭取暖。尽管我可能再也无法回到那个我从小长大的房子里了,可是走出那个房子后,小主人不再孤单了,他有了人类的同伴,他的话变多了,还经常会笑,虽然他不再是我一只喵的了,但我也有了更多爱着的主人啊,只要能跟主人们在一起,不管碰到多凶的怪物、流多么多的血,我的每一天都还是很幸福啊喵~就算我不在了,小主人也有同伴陪伴了,这么一想,我就能放心了。虽然,一点都不想呆在这么脏这么黑的地方,虽然,好想再见主人们一面……
• “何故,你贱不贱啊?”冯峥的一席话,像针一样扎进了他心里,让他直到现在,还觉得面皮滚烫。其实,除了跟宋居寒有关的事以外,他在任何时候都有着极强的自尊心,他可以为了自尊去完成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了自尊去承担本可以不用承担的责任,为了自尊放弃升迁加薪的机会,似乎他在其他地方高筑自尊心,只为了被宋居寒打个粉碎的时候,还能给自己剩下一点。
• 他来了。那一瞬间,工作的沉重和加班的疲倦,就像落在地上被砸成数瓣的雨点,融入水中就消失不见了,他的心眼仿佛看见了清风绕月、繁花盛放,这听上去很夸张,可当他知道他打开这扇门就能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喜悦被具化成一股暖流,随着血液走遍四肢百骸,再回到心脏,如此地温暖和美好。何故反身靠在墙上,闭着眼睛深吸了几口气,想让自己稍微精神点。然后,他从兜里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手机映出一张斯文端正的面孔,他顺了顺被雨淋湿的头发,原本还说得上俊朗的脸,因为被雨水浇得软趴趴的头皮,再配上浓重的黑眼圈和有些疲乏的眼神,看上去也透出一丝狼狈。他叹了口气,天生长这样,救急有什么用,于是也不再做无用功,推门进去了。
• 简隋英实在忍不下去,眼泪也夺眶而出。绕了那么一大圈,经历了彼此的伤害,最终他依然拥抱了这个人。也许从俩人那天初见的一瞬间,一切伤害和苦难都已经注定好,可是磕磕绊绊,他们却还是走到了今天。简隋英无法形容现在的心情,就好像他一瞬间解脱了,压在他身上那种沉得无法形容的力量,瞬间消失了。他喜欢李玉,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一直到今天,他一直喜欢李玉,他终其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像喜欢李玉这样投入地、无畏地喜欢别人,不能拥有李玉的每一天,都是在嘲笑他的失败和不堪,他无法原谅自己的愚蠢,无法原谅自己依然渴望李玉的心情,所以他更加无法原谅李玉。也许今天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救赎,他“被迫”重新接受的人,正是他心底无法言说、羞于启齿的渴望。
• “松松,我给你编个新的辫子吧。”“嗯。”穆飞把松树的麻花辫散开,然后绑起了双马尾,拿花绳结结实实地扎在它头顶,绑完之后,他看着松树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和头顶上的两个长长的马尾辫,就跟照镜子一样,笑得在床上直打滚。松树看了看镜子,脸黑了下来,“这是人类小女孩儿才绑的。”“没关系,在森林里也只有我看,再说,你又没有人类的羞耻心。”穆飞揪了揪松树的辫子,继续哈哈大笑。松树撩起他的头发,“我也给你绑吧。”“啊?我不要这个。”松树用惯常的==表情说:“不行,就要绑。”
• “我没有装好人,以前或许装过,但我现在没有,我不是好人,可不会有人比我更爱你。”———洛羿
• 这辈子能为家国而战、为信仰而战,是他身为男人一生最大的荣耀,他从一个对奉献精神嗤之以鼻的纨绔子弟,成长为一个对死都做好了准备的军人,这段变化的历程是他一生最重要的时光,他无论是平安的活下去,还是某日战死,他都会为自己是一名军人而感到骄傲。
• 如果一个人已经在心里,他就哪里都在,记忆力、视线里、屋子里、还有未来的画面里。
• 单鸣哼笑一声:“那你就饿着。”对于一个刀口舔血的雇佣兵来说,人情伦常是遥远的东西。在他看来,让一个五岁的孩子去杀一头狼是比较扯淡,但是仅仅是让他料理一条狼腿,根本不是什么难事,他没理由依靠别人,自己更没理由帮忙。
• 如今从宋居寒耳朵里听到这样一番话,他体会到了难以形容的痛,他痛的是他曾经最想要的东西,却在他不想要的那一天降临,世间最大的遗憾,也没过如此了吧。宋居寒把他所有的信任和希望都消耗光了,剩下的只有那份孤独的、绝望的、干巴巴的爱,他也许会一辈子都爱着宋居寒,那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但他更高级别的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再也不想和宋居寒在一起了。
• 三天后,他们来到了纹渊附近的一个小县城,这里离噩梦一般的市中心还有二十公里的路,相对安全。他们找了处保存较完整的酒店住了下来,之后几个月的物资将由玄冥城和光明城一起提供。刚放下行李,自然力进化人和几个高等级变异人就去了市中心,孙先生带着庄尧和唐汀之赶回光明城的实验室,其他人则留在这里修炼。时间在大家的焦虑和期许中慢慢度过。
• 跟成天壁比起来,自己的胆小和怯弱仿佛都被无限放大了。丛夏看着这个累得站不起来的成天壁,第一次非常清楚地下定决心,他要变强,他要吸收古玉的知识,为了屡次救他、帮他的成天壁,为了他们能活下去,他一定、一定要变强。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斗力,他就成为一个合格的辅助者,希望有一天,他能抬头挺胸地站在成天壁身边,不是被保护者,不是累赘,而是同伴,一个合格的同伴。
• 何故的大脑已经无法思考了。宋居寒的提议很诱人,可他却感觉不到喜悦。他追求了那么多年的东西,在他已经不再去想的时候,却突然飘忽着落到了他眼前,那么地敷衍、那么地轻慢。他明明已经被刺得浑身是血,不敢再伸手,可却又觉得,不拿他如何甘心。他求了快七年的东西啊,就在眼前唾手可得,他若不拿,对得起他错付的时光吗?“在乎你”,“重新开始”,“认真的”,这些他想了几乎是一个世纪那么久的字眼,真的从宋居寒嘴里说了出来,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为什么要在他已经决定放弃的时候,抛出带着致命诱惑的果实?
• 简隋英气得五脏六腑没有一个地方不疼的,他平生最恨别人逼迫他,他是越被逼迫越要跟人反着干的性子,李玉不是不知道。可这次他却没办法把李玉一巴掌呼到地上,然后摔门走人。因为他关上的不会仅仅是一道门,他会关上李玉的希望。事到如今,他怀疑李玉是故意的,他把自己放逐到悬崖边儿上,走着一招险棋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他会不会伸手把他拉回来。一旦他伸了手,他就再也收不回来,李玉挖了一个陷阱,用自己做诱饵,跳不跳选择权似乎是在他,其实只要他对李玉还有感情,他就别无选择。他厌恶被这样威逼,可他无法不为李玉做出的这一切感到震撼。被李玉这样疯狂地爱慕,让他曾经渴望了很久,如今终于实现的时候,他却只想哭。
• “我真是太失败了。我没在什么都不怕失去、什么都能痊愈的年纪经历感情挫折,却在这个年纪一败涂地,真是……命啊。”
• “长得漂亮的人总是互相吸引。”柳丰羽拨了拨头发,“要是你们长得丑,我才不跟你们做朋友。”丛夏无奈道:“柳哥,当时你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吧。”柳丰羽轻哼一声:“这是命运的安排。”
• 气消之后,何故几次想给宋居寒打电话,都提不起勇气,他不是嫌丢脸,而是害怕知道他们究竟有没有走到山重水尽。他一次次试探宋居寒对他的时限,也一次次试探自己的底线,心里每开一道口子,他都生出些自虐般的救赎感,因为现在他越是失望一分,等到分别的那一天,他就越会好过一分,等到他把对宋居寒所有的感情都大肆挥霍光之后,他应该就可以潇洒地走人了。但现在还不行,还不到时候。他就像在追着炸药的引线奔跑,究竟是炸药先爆炸,还是他先乏了停下来,尚未可知,但无论他停在哪里,炸弹一定会爆炸,他也一定会受伤,他明知道早一点停下,损伤便可轻一些,可他却无法遏制自己的双腿。
• 什么?“走吧?”我能跟主人走吗?真的吗!?下一刻,我的身体一下子变轻了,有一股强风把我卷了起来,我就像会飞了一样,轰地一下子冲上了天,我的眼睛看到了阳光和白雪,还有那朝着我跑来的主人们。太好了,我还能跟主人们在一起,其实我不怕痛、也不怕流血,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明明是跟主人们分开啊。
• 他从前年少轻狂,觉得自己是无畏的,现在他才明白,只有心底没有任何爱的人,才可能真的无畏,否则谁都可能软弱得不堪一击。
• 松树道:“你老是让我感受人类的感受,这就是人类的感受吧。”“人类的感受太多了,这个就……别学了吧。”“可是这个很舒服。”穆飞推开了他,尴尬地不想说话了。松树奇怪地看着他,“你为什么要不好意思。”穆飞拍了拍他的脑袋,“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以后别这样了,太奇怪了,睡觉吧。”松树不悦道:“你现在的心情让我很不舒服。”“什么心情?”“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是不舒服。”松树拽掉了头绳,背过身去躺下了。穆飞看着松树赌气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干嘛生气啊。”松树没理他。……待续
• 我的人生中不能没有你,但你的人生中不该再有我,保重。
• 何故看着自己最喜欢的这张脸,只觉得面目模糊,模糊到都有些看不清了。他心脏窒息般抽痛,以至于难以组织语言。最后,他只是淡定地点了点头,他的脸就像一堵铜墙铁壁的面具,从外面挡住利剑,从里面拦住情绪。他走在宋居寒身后,看着那背影,即使是一个背影,都好像放射着光芒。他用了十年时间追随着这个背影,他拼尽了努力去接近、再接近,然而也不过如此,俩人之间的鸿沟永远都不会消失,他哪怕抓住了宋居寒的一片衣角,又能改变什么呢。
• “梦想……”这两个字对何故来说,有些讽刺。他理解的梦想,就是想要的东西、或者想要实现的目标。他一生中唯一强烈想要的,就只有宋居寒这个人,但他却到最后才想起来,最初他想要宋居寒什么。他想要的是宋居寒的专一、忠诚、相伴一生,而不仅仅只是他以为能够满足他的偶尔的陪伴,那不过是他七年来一步步妥协出来的“将就”,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竟然连想也不敢想最初的渴望了。“他们说年纪越大越会忘记梦想,不知道我以后是不是也会忘记。”“如果你忘记了,可能是你生活中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 暗恋就像一壶烈酒,明知道灌下去要晕眩、失态、痛苦,也让人飞蛾扑火、甘之如饴。你点到即止,我一醉方休可但凡醉酒,总有醒的一天。
• 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你拥有他便觉得拥有了全部,从此以后,心脏的每一个角落都被满足感充盈,永远不觉得孤单。此生足矣。
• “你身边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比如,明明觉得你是什么样的人,可又会发现你能比那还好,明明觉得你的实力也就这个程度了,可你又能做出意想不到的成绩,你总是在刷新大家对你的认识,让人意外,让人惊喜,尤其是让人期待,你还能怎么出乎我们意料。”
• 搭上你们这群天真的“成年人”真是倒霉。
• 李玉也直到这一刻才幡然醒悟,为什么简隋英要用那种专制和不可一世的傲慢姿态荫庇着亲戚和晚辈,也许是因为,所有人都要靠他,却没有人能让他依靠。
• 魔鬼松道:“我要把根系留在这里,将我们的树屋和菜圃都用根系保护起来,不让森林里的那些东西破坏,我的能量能镇压它们好长一段时间,等南海一战结束了,我们再回来。”穆飞忍不住抱紧了他,笑中含泪,“没错,等南海一战结束了,我们回家。”
• 半个月后,沈长泽和唐雁丘达到了三阶的临界点。沈长泽毫无意外地元素化了,火焰的颜色变得更加白,他进阶的时候,将为他准备的帐篷在刹那烧成了灰,当他化作一道金白烈焰,人形在其中若隐若现时,真若天神下界、威震四方。唐雁丘突破三阶后,具备了完整的生物雷达能力,有效范围达到半径六十八米,在这个范围内,任何生物,无论如何隐藏能量波动,甚至隐藏本体,都会赤裸裸地暴露在他面前,等他把生物雷达的范围扩大到跟自己的箭射程同步时,哪怕他闭上眼睛,世界也再无死角,某些情况下他会比自然力进化人还致命。
• 何故闻着宋居寒发间淡淡地香味,有些恍惚。他仿佛体验了一把死亡,那种流失了所有的力气和希望,眼前只剩下虚无的感觉,他想象中生命的尽头,就是这样的,他甚至连一句激烈的话也懒得说了。何故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梦里,他们回到了高中时代,他远远地看了一眼宋居寒,而宋居寒甚至不认识他,他为能看到自己的偶像而偷偷雀跃,那感觉真好。人生若只如初见。
• 不过,那孩子也确实没有理由信任他,只是他干了件蠢事,他跑出了单鸣能救他的范围。单鸣对于去不去救他有了一瞬间的犹豫,脚步这么一顿,领头狼已经蹿进了树林。沈长泽的行为打乱了他整个计划。他原本想让沈长泽用火把给他照亮,并吸引头狼注意,他一枪毙了头狼,头狼死了之后这些狼会因为无措而败退,这是他能想到的两个人都能活下来的唯一方法。只是指望一个五岁的小孩儿配合自己,也确实是妄想。单鸣不再多想,举枪两个点射,一枪击中了落在最后的一头狼,另一枪落了空。单鸣提着冲锋枪朝树林里追去。
• 爱一个人,就是渡劫。
• 这就是哺乳类方向的返祖人?看上去,真的非常强大。只是,也非常可怜。那男人叫嚷了半天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痛哭了起来。他的身体渐渐恢复了人类的形态,衣衫褴褛,满脸是泪,所有人看在眼里,都非常不好受。那沉闷的哭声勾起了所有人失去亲人、失去家园的痛苦回忆,一时之间,哭声连片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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